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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唐山市优秀年轻人才暨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选拔通知
作者:张玉林 来源:办公室   日期:2015-03-17    点击:1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15年度唐山市优秀年轻人才暨

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

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驻唐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我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地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为加快建设靓丽、繁华、宜居、和谐的沿海强市提供人才智力支撑,根据《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冀人社发〔2014〕2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度唐山市优秀年轻人才暨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以下简称“市优秀年轻人才”)第三层次人选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市优秀年轻人才”面向全市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组织以及省部驻唐单位的中青年专业技术(含管理、高技能、农村实用人才,下同)人员中选拔。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及获得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原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和市管优秀专家称号的人员不纳入选拔范围。

    二、选拔名额

2015年度“市优秀年轻人才”计划选拔70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主管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按照预分名额(见附件1)自行选拔,择优推荐。省部驻唐单位不单独下达预分名额,推荐申报人选限定5名。

(一)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严守学术规范,潜心本职工作。

    2.学风朴实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高的学术造诣,拥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够优质、高效地组织开展攻克学术、技术或管理难关。

3.能够与时俱进,利用新知识和新技术服务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1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

(二)具体条件

1.科学研究类

(1)自然科学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成绩突出,其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成果达到市内外领先水平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一项;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前3名)一项、二等奖(前2名)两项、三等奖(第1名)三项。

②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本专业权威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被SCI(科学引文索引)一、二区检索论文两篇以上(提供收录、检索证明);或撰写并出版学术专著两部。

③曾主持过市厅级科技支撑计划、重点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市厅级重大科研课题两项以上,其中近五年内有两项为课题主持人。

④拥有发明专利两项(前3名)以上,且至少有一项实现了技术转化,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良好的社会效益。 

   (2)社会科学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政治方向正确,学术造诣深,具有创造性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类奖励(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一项;或市厅级人文社会科学类奖励一等奖(前3名)一项、二等奖(前2名)两项、三等奖(第1名)三项。

②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本专业权威报刊上发表的研究论文,被EI(工程索引)期刊检索、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检索两篇以上(提供收录、检索证明);或撰写并出版学术专著两部。

③主持过省部级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项,或主持过市厅级以上人文社科基金项目三项以上,其中近五年内有两项为课题主持人。

④为省、市重大决策提供应用性研究成果三项以上(省前5名,市前3名),并被省市级党委、政府部门在制定政策、文件时大量采纳,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专科层次院校按技术应用类条件申报)等单位专门从事研究工作的研究人员必须按科学研究类条件申报。

2.技术应用类

具备某种专业(技能)特长,基础理论扎实,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文章两篇以上,或出版相关专著一部,或拥有发明专利一项(其它专利3项)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工业生产第一线,从事省或市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技攻关、技术改造、项目(技术)引进消化成果推广应用等工作中,在关键性技术问题上取得较大突破,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得到市厅级以上部门认定或推广,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前10名、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5名)一项;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至少两项;获得市厅级以上荣誉称号的科技创新人才。

②在农林业生产第一线,从事农林科技、为民服务、农产品加工等工作,在技术创新、应用、引进、推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推广技术或品种在一项以上,推广面积在本地区达到宜种面积的40%以上,全市宜种面积达到20%以上,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前10名、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5名)一项;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至少两项;获得市厅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业务能手或技术骨干。

③在医疗卫生系统,担任省市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在较大范围内多次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疾病;承担国家及慢性疾病综合干预项目技术带头人,能够带领技术团队,在重大疾病救治方面有突出贡献;在省内外医疗界、医疗前沿享有较高声誉和高超医术;长期在基层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在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方面,成绩突出,形成一套独具特色方法,挂号(预约)多、疾病诊断准确率、治愈率,得到市内外同行公认。并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前10名、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5名)一项;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至少两项;获得市厅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一线医务、医技人员。

④工作在教育第一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教育理论、教学方法等方面,改革创新业绩突出,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励(一等奖前10名、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5名)一项;或市厅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励(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至少两项;从事中小学教育,培养的学生或学生团队多次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指导教师;获得市厅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一线骨干教师。

⑤文学艺术、新闻出版、文化科技等领域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在市内外同行中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声誉,个人或主创作品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主要创作人员;入选市厅级以上“五个一工程”奖的主要创作人员;获得市级厅以上文艺创作等相关专业三等奖以上的主创人员;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多项,产生较大社会反响。

⑥培养的运动员参加或参加省级以上重大体育赛事获得个人前3名、团体前2名,对我市体育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教练员、运动员。

⑦创造性地推广应用国内外新技术、新成果、新工艺或在工程建设、企业技术改造中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在科技成果转化中成绩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受到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员。

⑧获得国家专利实施后,经市厅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人员。

⑨职业技能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工作实践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在技术革新改造或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技术等级工人。

⑩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组织等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农村实用人才。

符合上述选拔条件,长期在基层工作的人员,可优先推荐。在乡镇及所辖单位工作,且业绩突出的人员,在科研奖项(含优质教案、优质课、优质课件)方面可适当放宽到获得县处级(前3名);在表彰奖励方面可适当放宽到县处级党委、政府。

3.综合管理类

在企事业单位(含民营企业)的高层或重要管理岗位任职满三年以上,管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在市内同行业领先,被市级以上媒体广泛宣传,撰写的管理理论文章被核心期刊或报刊刊发两篇以上,单位经济效益好,社会赞誉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担任一定规模国有企业高层经营管理者,任职期间首创或推广、应用现代管理方法,取得显著效益,所在企业上缴国家税金年均增长率在20%以上,总额保持在全市同行业前5名以内,企业净资产年增长率平均在10%以上;或非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增长在15%以上,销售额在全市同行业排名在100名以内,年上缴利税保持在全市同行业前5名。其中获得市级以上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一项以上者,可优先推荐。

②担任一定规模事业单位管理者,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和决策管理能力,推动本单位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全市产生较大影响,单位获得市级以上奖励,且申报者近五年内有三年被上级部门年度考核为优秀。

③担任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者,从事市级以上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企业环评符合有关政策规定,重视科技和人才工作,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在企业中的贡献率高,节能减排成效显著,连续三年以上无安全生产事故,近三年年缴纳税金在本市同行业企业进入前5名。

④应用高新技术成果,在领办、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推广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企业主要负责人。

⑤运用现代管理知识进行科学管理,有重大改革创新的管理措施,有反映管理经验的论文或著作,所在单位管理水平或综合经济指标达到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的管理人员。

⑥在其他非党政机关主要管理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推动本单位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全市产生较大影响,单位获得市级以上级奖励的管理工作者。

上述各类别推荐人选获得奖项为同一研究成果的,每次申报只限申报一人。

    4.在其他领域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在国家、省、市各类竞赛、评比中多次获奖,在市内外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的其他人才。

四、申报材料

“市优秀年轻人才”申报材料包括:

    1.《唐山市优秀年轻人才暨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2.《2015年度唐山市优秀年轻人才暨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各级各部门在上报上述申报材料时要求一式两份,附word格式电子文档,同时报推荐情况综合报告一份,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文件及相关表格下载登陆www.hets.lss.gov.cn点击“公告公示”栏下载。申报材料的有关证件、证明等佐证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科研项目、基金资助、专利、各类获奖证书、收录和检索证明、代表性论文和论著等)一律用A4纸复印,自制封面和目录,按顺序单独装订成册,由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原件后加盖公章确认,并将原件和复印件一同上报核验。个人所有上报材料须用标准档案袋妥善包装,并打印候选人情况登记表封面张贴在档案袋正面。

五、选拔程序

(一)填写上报材料
    按规定要求候选申请人填写有关申报材料后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

(二)申报材料初审
   各单位审核公示后,按照隶属关系(非公有制单位的人选按属地管理列报)逐级向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直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人选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省部驻唐单位直接上报)。
    (三)组织评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组织市内相关知名专家、学者组成评选专家评委会,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选进行评审。申报人选须进行面试答辩,专家评委会对申报人选进行集中评议和无记名投票,确定公示人选。

   (四)公布评审结果

评审结果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研究通过后,上报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领导小组批准,人选即确定为唐山市优秀年轻人才暨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

    六、相关政策

   (一)被确定的唐山市优秀年轻人才暨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列入市级培养对象,由河北省“三三三工程”领导小组颁发证书,管理期限为四年。在管理期内,按原唐人字〔2003〕62号文件规定,由市财政向人选每人每月发放100工作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入选唐山市优秀年轻人才暨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管理期内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优先选派和资助出国培训。
    七、有关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严格组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以科学严谨、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选拔条件和选拔程序,确保把最优秀、最有培养前途的人才选拔推荐上来。要严格材料审查,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防止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二)推荐选拔工作要面向基层,对在专业技术工作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予以优先推荐,并主要以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依据。

(三)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局《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收费标准的批复》(冀价行费字〔2000〕40号)规定,参评人员每人交纳评审费360元。

(四)推荐申报人选材料务于3月26日前申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 系 人:张树彬  谢文平

联系电话:2802781

            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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