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致全县居民的公开信
各位武汉返回滦南老乡、武汉来滦南同胞:
首先向你们致以新春的问候!新年好!
自12月底武汉市报告发现了不明原因肺炎疫情,1月8日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省委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我县防控领导小组按照滦南县县委县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全力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老乡、同胞们,配合作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不仅关乎您和您家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也是每一位公民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为此,我们倡议,请2020年1月10日后从武汉返滦南老乡、武汉来滦南同胞积极协助我们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保护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请主动报告所住村、街道居委会,并居家隔离14天,在隔离期间不要走亲访友、不与外人接触。14天后如无发热、上呼吸道感染症状可解除隔离。
二、出现发热、咳嗽症状时,请戴好口罩到我县指定的县医院、中医院、华佗医院发热门诊规范就诊,不要到其他科室,就诊时请主动告知医生武汉旅居史。
三、请做好其他家庭成员的防护,尽量不要参与社会活动,家中不待客。室内勤通风、勤换气,家居用品每天清洁并定期消毒。
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共同努力、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落实群防群控,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突发的疫情防控攻坚战!
祝全县人民新春快乐,身体健康!
滦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4日